支持项目落户
- 分类:产业政策
- 发布时间:2018-12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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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项目落户
【概要描述】适用条件支持条款世界500强、国际细分行业100强、境外上市公司、国内行业100强、国内主板、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。对在新区内设立的独立法人总部、研发中心、生产基地,给予100—50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投资总额达到5亿元、10亿元、20亿元的项目。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4%、6%、8%,给予高2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的补贴。投资总额达到30亿元或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效应的项目。根据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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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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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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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500强、国际细分行业100强、境外上市公司、国内行业100强、国内主板、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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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在新区内设立的独立法人总部、研发中心、生产基地,给予100—50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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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总额达到5亿元、10亿元、20亿元的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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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4%、6%、8%,给予2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的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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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总额达到30亿元或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效应的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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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项目情况采取“一事一议”的政策给予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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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个:
无
下一个:
推动企业规模化发展
上一个:
无
下一个:
推动企业规模化发展